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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类文理本一 7月14日开始录取

来源:葛学涛     时间:2012-07-05 16:00:13


日前,省教育考试院发布高招录取安排,征求平行志愿填报的时间安排,本网昨天对此进行了梳理,给考生提供参考。

文理类录取安排

7月8日开始录取平行院校志愿考生

据介绍,文理类提前录取的本科院校,7月7日发布各院校模拟投挡线,各院校将投档比例(或投档分数线)调整情况反馈给省教育考试院。7月8日开始录取平行院校志愿考生。7月10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各市、县(市、区)招办该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名单,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、专业及人数。7月11日符合该批次报考条件,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该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。7月12日录取该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及院校服从志愿的考生。

记者了解到,文理类第一批录取的本科院校,7月13日发布各院校模拟投挡线,各院校将投档比例(或投档分数线)调整情况反馈给省教育考试院。同时投放自主选拔录取考生档案。7月14日开始录取平行院校志愿考生。7月16日,省教育考试院通知各市、县(市、区)招办该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名单,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、专业及人数。7月17日符合该批次报考条件但未被录取的考生,填报该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。7月18日录取该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及院校服从志愿的考生。

文理类第二批录取本科院校7月19日发布各院校模拟投挡线,各院校将投档比例(或投档分数线)调整情况反馈给省教育考试院。同时投放自主选拔录取考生档案。7月20日开始录取平行院校志愿考生。7月22日.省教育考试院通知各市、县(市、区)招办该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名单,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、专业及人数。7月23日符合该批次报考条件但未被录取的考生,填报该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。7月24日录取该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及院校服从志愿的考生。

艺术类录取安排

7月14日下午填报提前批征平志愿

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中第1小批(31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、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、“211工程”院校、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校考专业)7月8日(传统院校志愿)录取工作开始,第2小批(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院校)7月10日(平行院校志愿)录取工作开始,第3小批(除提前录取公办本科第1小批以外的其他校考专业)7月12日(传统院校志愿)录取工作开始。

7月14日上午,省教育考试院通知各市、县(市、区)招办该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名单,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、专业及人数,当天下午符合该批次报考条件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求院校志愿。7月15日录取该批次征求院校志愿及院校服从志愿考生。

艺术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,第1小批(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院校)7月16日(平行院校志愿)录取工作开始,第2小批(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),7月18日(传统院校志愿)录取工作开始。7月20日上午省教育考试院通知各市、县(市、区)招办该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名单,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、专业及人数,当天下午符合该批次报考条件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求院校志愿。7月21日录取该批次征求院校志愿及院校服从志愿考生。

体育类录取安排

7月14日上午通知提前批未录取考生名单

据介绍,体育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,7月8日开始录取平行志愿考生,7月14日上午省教育考试院通知各市、县(市、区)招办该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名单,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、专业及人数,当天下午符合该批次报考条件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求院校志愿。7月15日录取该批次征求院校志愿及院校服从志愿考生。

体育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,7月16日开始录取平行志愿考生,7月20日上午省教育考试院通知各市、县(市、区)招办该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名单,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、专业及人数,下午符合该批次报考条件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求院校志愿。7月21日录取该批次征求院校志愿及院校服从志愿考生。

◎提醒考生

第一阶段填报志愿明天17时前确认

第一阶段填报志愿明天17时前确认,考生该注意哪些问题呢?省考试院专家给出了提醒。

据介绍,各中学(报名点)统一打印考生志愿信息确认表,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、县(市、区)招办指定的中学(报名点)仔细核对本人的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,核对无误后,由考生本人在志愿信息确认表上亲笔签字确认(考生的父母、老师、同学等均不得代为签字确认)。第一阶段、第二阶段填报志愿确认截止时间为规定日期的17时止(分别为7月4日17时和7月31日17时)。

考生现场确认志愿信息时,一般不得再进行修改。如个别特殊情况确需修改志愿信息的,由考生本人向中学(报名点)提出申请,经批准后,由中学(报名点)进行修改,并重新打印、确认。

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并立即提交后,系统才会保留考生的志愿信息;考生志愿信息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,未经考生本人确认的志愿信息一律无效;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,任何人不得更改。已经确认的志愿信息存入考生电子档案,签字确认后的志愿信息确认表由中学(报名点)交县(市、区)招办留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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