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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小学教师实行“退出机制”是变相“末位淘汰”?

来源:学大教育     时间:2017-01-09 18:28:58


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说,这项改革的目标之一,就是让教师队伍有很好的“源头活水”,将个别不符合要求的老师清退出去。

去年开始实行的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制度,将打破教师“铁饭碗”,清退不合格的教师,激活教师队伍,这对于提升教师素质提高教育质量无疑具有巨大作用。但是在具体实践中,谁该被清退却是需要认真严肃谨慎为之,两大难题必须得到破解,否则可能会滋生极强副作用。

中小学教师实行退出机制

第一大难题,是不合格教师标准的认定。

现在能够从事教师职业的,绝大部分都是有证而来,学历证、教师资格证、教师聘用合同等证书都有证可查,很难有假冒产品,不可能按这些证书来评判。或许有人会说,很简单啊,按照德能勤绩去衡量不就解决了吗?对于明显师德失范者、经常迟到早退矿工旷课者、消极怠工者、教学一塌糊涂者,按照目前的年度考核标准去衡量自然可以,太明显不过的不合格很好办。

问题是对于不太明显的教师,他们的存在对教育没有推进作用,淘汰他们是教育理想的选择,但清退他们又必须有具有说服力的标准,那么这个标准的制定就需要认真考量。

用考试方式吗?

过去有些地方通过闭卷考试来判定教师是否合格,但实践证明,用高考中考模式去考试教师能力,结果是得高分者并不是教学能力优秀者,考试低分的并非是教学低能儿。

显然靠考试来定教师是否合格不靠谱。

用学生成绩吗?

我们评价教师业务水平目前主要依据是学生分数,学生考试考得好,就一好遮百丑,唯分数论不仅广泛应用于学生,同样也被作为教师评价的最重要依据,在部分学校甚至成为唯一依据。

当高分并不代表高能,一些教师教的学生成绩很好,却是靠死记硬背依样画葫芦所得,学生获得的仅仅是一条现成的鱼很一般;一些教师所教的学科成绩不佳,但却能够授予孩子以渔。如果能够授予孩子以渔的教师不幸因为分数差而被判定为不合格,岂不是教育一大损失?何况教师教育对象是人而非物,教育学生与生产产品有很大的区别,短期内根本无法用量化的标准来评价教师职业的产品是否合格。

基于这些因素,用分数衡量教师能力业绩判定是否合格同样缺乏科学性。

因此要清退教师,必须先行制定科学的能够涵盖教师真实水平与能力的标准,制定的标准要能够真正淘汰不合格的教师,这样的清退才会淘汰那些庸者,从而真正优化教师队伍。

第二大难题,清退教师谁说了算。

 

清退教师谁说了算。

或许有人会说,只要有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,按照标准就可以决定谁该被清退?过去在谈及执行规章制度时暗地有句口头禅,叫作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。这句话意思很明了,就是制度有时很有弹性,关键在于执行制度的人。

同样在执行教师考核制度时,肯定也会遇上类似问题。如果执行标准时因人而异,或者为了照顾关系户,刻意去偏袒保护某些人;或者为了排除异己赶走惹不起的癞子头,而将标准异化成赶走某些人的借口,那么,不仅难以优化教师队伍,还可能会让其他教师感到心寒心酸难以安心。

因此,如何保证在清退不合格教师时不讲情面,不搞关系,做到公开公平,不由任何人主观说了算,则是需要同步解决的问题。

别让“教师清退机制”变成另一个“末位淘汰制”

上面这两大难题不解决,清退教师的机制就很难顺利推进。

十多年前,一些学校搞了末位淘汰改革试点,最终不了了之,就是因为标准与谁说了算的问题没有解决好。但愿这次实施的教师退出制度能够顺利推进,不会成为另一个不了了之的末位淘汰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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